迷你倉大火救熄了,但煙味尚未散盡,689不肯聽從民意取消七一慶祝活動,酒照飲,獎照頒。消防處長黎文軒赫然獲頒銀紫荊星章。
第二名殉職消防員許志傑頭七剛過,特區政府歡天喜地頒獎給消防處長,頗有把白事辦成紅事的膽識,與中國無縫接軌。難怪黎文軒不願出席相關活動,否則是擺他上枱,讓他日後如何面對下屬?
雖說頒獎名單在火災前已提交,但值此敏感之際,兩位殉職消防員的死因仍在調查中,事件有無涉及現場指揮失當,亦未有定論。當時大火已燃燒六十多個小時,火場溫度高達1000度,火場內沒有人,只有被燒足六十多個小時的貨物,是否一個合適的時機派消防員進入火場,外行人有疑問,內行如消防員也有相同疑問。
第二名殉職消防員被送入醫院時,體溫高達攝氏40多度,因熱衰竭而死,現場指揮把每一更進入火場的時間定為15分鐘是否過長?全部有待調查。而且,迷你倉大火不是意外而是人禍,政府為甚麼允許豁免安裝灑水系統的舊式大廈經營迷你倉而又缺乏監管?在工廈內經營迷你倉為甚麼獲城規會允許不必申請改變規劃用途?全港總共有多少個這樣的死亡陷阱?日後再發生火警是否又送前線消防員去做炮灰?
所有這些疑團統統未解,沒有一個問責官員要承擔責任嗎?居然還有臉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