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偷情才是最「高」境界?台灣一名已婚高山嚮導與姓何瑜伽老師合夥開公司,日久生情,兩人一同登山,到屏東縣泰武鄉北大武山登山步道,男方聲稱在一處海拔2,150米的地方紮營偷情,指何女事後還用fb傳訊息:「我從不知道做愛可以這麼HIGH」,被嚮導妻子發現後怒告妨害家庭。
高山嚮導的妻子指控,丈父與何女2011年11月18日一同到屏東縣北大武山爬山,兩人在海拔2,150米的檜谷山莊紮營過夜時,竟就在帳蓬內嘿咻,之後在2013年11月,兩人再到合歡山北峰,上山前、下山後在新北一間汽車旅館發生2次關係。
案件審理時,高山嚮導作供時承認與何女發生三次關係,更指出何女秘密部位特徵,並出示2人在fb的私訊為證,何女在私訊提到「跟自己愛的人做愛自在多了」、「我從不知道做愛可以那麼High」等等。
何女作供時卻否認二人有發生性關係,並指嚮導因與她有投資糾紛,證詞偏頗,至於fb私訊,則辯稱是帳號借給嚮導,被嚮導拿來自問自答。
法院認為全案只有嚮導證詞,沒有捉姦在床的直接證據,因此判何女無罪確定。
雖然案件未有定罪,但已打破10年前雲林縣一名男子,與小三在海拔1,700米的北插天山上嘿咻的最「高」紀錄。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