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假如我一直吵着想死,但過了幾個月還沒死,我就會成為笑話,最後像超級市場的『永遠特價品』一樣,連自己也麻木了。」──洛
十年前左右,網誌方興未艾,我也有個很小眾的博客。物以類聚,不同的博客自成圈子,而我的圈子竟吸引了儀。二零零七年秋,儀第一次寄我電郵,劈頭就說,這次來信十分恐懼,繼而自稱「沒讀過書的失敗者」,但希望「花幾年繪寫一部童話」,在「竊看」我的網誌後,想跟我做筆友,並請求我給予「嚴厲的批評」。本來只打算禮貌地謝絕,但信末一句令我當場坐直身子:「當然,結交與否該由前輩決定。要是你有興趣,我可在下次告訴你來信前恐懼的原因(與你有關)。」你得明白,重點永遠只會寫在「又及」後或括號中。
在第二封電郵,儀將恐懼的理由原原本本告訴我。儀原來看過我的面書,本想加我為友,卻意外發現「過去最崇拜的友人」也在我的朋友名單,只好退避三舍。那朋友叫花,是藝術系女生,我當年只在豆瓣跟她聊過幾句,所謂面書朋友,當然就是一次面也沒見過的朋友。但對於儀,能躋身花的朋友名單,實在是非同小可的成就。儀也在網上認識花,但已見過三次。
之後是儀的懺悔:「她曾努力信任我,我卻因為邊緣人格障礙,惡意中傷她。莎劇中最鄙劣的心思,我都有過。事後道歉已太遲。早幾天我在農村,希望耕墾能改變心性,但按捺不住打給她,問她可否原諒。她說,大家都忙,誰都不會有空記着我幹過的事,但我們已不適宜做朋友。她又說,我永遠不可能擠進她那級別或圈子,只有退落次一等級,才會快樂,所以永遠別再找她。她掛線。我不懂形容當時對自己從內而外的鄙恨。我不想再無意中接觸她認識的人,闖進她的圈子,然後被誤會正進行甚麼陰謀。」
看了這電郵,我覺得儀是同性戀,於是回信問:「你對花的感情是甚麼性質?」儀的答案令我很意外。
(三.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