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麗:理大違聆訊條件

小麗:理大違聆訊條件

【本報訊】理大專上學院講師劉小麗,因農曆年廿九晚公民抗命,在深水埗桂林街擺小販檔賣炒魷魚,早前被法庭裁定無牌擺賣等三罪名成立。理大校方日前決定就此展開紀律聆訊,引起輿論譁然。

非全職無損校方利益

劉小麗對事件感到錯愕,認為紀律聆訊應只針對全職員工或牴觸院校利益,她擺賣當日身為半職講師,亦無觸犯院校利益,不符聆訊條件,斥校方做法有違一直較開明的處事方針。
2014年雨傘運動後成立「小麗民主教室」、以小麗老師名義參與社運的劉小麗指,校方5月底來信稱關注事件但無指她干犯守則,令她以為事件告一段落。惟前日校方再度來信,稱已成立紀律聆訊小組,於7月12日首次會面。
她說,校方起初針對擺賣食物(Selling food),前日信件卻指她經營小販生意(Hawker's business)。劉小麗稱,年廿九晚行動並非商業行為,冀校方澄清。她又認為事件非個人之事,有外部壓力打壓院校自主,目前卻難循正常途徑改變制度,呼籲社會關注各種政治打壓。
被問到有否對行動感到後悔,劉小麗表示自己從未感到後悔,其間不禁落淚,強調過去所學教導她要關懷社會。浸大社會工作系講師邵家臻形容,自己上年站在小麗的位置,早前有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受打壓,「唔知下次有邊個會喺度」。他強調站出來的決定不易,並非對質而是「嗌救命」,不容政治打壓學術。
■記者黃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