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聲援太陽花學運而一夜成名、被稱為台灣「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被控跨國仲介賣淫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劉女依妨害風化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及罰款16萬新台幣(3.8萬港元)。她昨日在法庭聞判後表示,感謝法官的寬容給她緩刑。
檢警去年接獲美國在台協會舉報,有跨國賣淫集團疑介紹女子到海外賣淫,賣淫名單傳有模特兒、藝人等。檢警去年10月約談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及主謀戴君儀、鐘宜姿三人。劉喬安前年參加太陽花學運時,被拍到美照而走紅,後來屢傳爭議,包括遭踢爆是高檔援交妹。檢方查出三人罪證確鑿,今年3月提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宣判,判劉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戴君儀被判2年8個月,可易科罰金;鐘宜姿1年2個月、緩刑2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