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香港演藝人協會任職6年的行政秘書,涉於2011年起多次挪用協會存款供同居男友吸毒、還債,而她為掩人耳目更在協會財務報表中「造數」,去年7月更誇大銀行存款達227萬,而協會戶口當時結餘僅約3萬。直至最後感到紙包不住火,惟有向協會時任秘書長陳芷菁自爆偷錢而揭發事件,她昨認罪,獲去世藝人盧大偉妻子撰求情信並到庭支持,還柙候判。
記者:楊思雅
已離職的被告李嘉文(41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詐騙罪,即於前年8月12日及9月12日,在兩份月結財務報表中虛報戶口結餘,分別誇大224及219萬元,致陳芷菁及協會司庫丁羽沒查核真實結餘。除盧妻外丁羽昨亦到庭旁聽,但兩人均拒絕回答問題。
盧大偉遺孀求情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與同居男友育有一名7歲女兒,因男友有毒癮,亦不時有人上門追債,財困下遂挪用協會存款供男友吸毒及還債,非因貪心犯案,她與前夫另有一女。去世藝人盧大偉的妻子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讚揚她非常照顧老人家。
法官聞言質疑被告自2011年起已犯案,歷時多年,並問辯方被告實際挪用金額,但辯方指協會戶口支出均由被告負責,無從核實實際損失。辯方另透露被告自2003年起患情緒病,法官將被告還柙,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明言將監禁。
案情指被告自2008年4月起任職協會的行政秘書,是唯一全職職員。擔任協會司庫的丁羽則需每月向董事局成員包括錢嘉樂、苗僑偉等報告財政狀況,所有財務報表、支票簽發等由被告負責。支票由協會秘書長陳芷菁及主席曾志偉簽名,他們稱基於信任被告,不會要求對方就支出交文件。
2010年8月協會結餘達78萬、2011年初更超過100萬,惟被告多次用支票扣賬,而她亦自2011年起拒絕向核數師交代支出,但兩年後核數師亦不再為協會處理核數工作,2012年戶口結餘已少於10萬,她最終於前年向陳芷菁自爆偷錢。
案件編號:DCCC4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