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辦比賽 獲獎公司屢出問題

資訊辦比賽 獲獎公司屢出問題

【本報訊】趙氏家族「開發」的智能咖啡機與磁能充電線除雙雙「走數」,更同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主辦的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ICT)加持,該獎項今年另一得獎者邁特思(Metas)電子積木,早前亦被本報踢爆涉嫌抄襲。資訊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收取公帑籌辦該獎的香港資訊科技聯會審批粗疏,接二連三頒獎予有問題公司,應負最終責任。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設初創企業獎組別,規定參賽者必須在參賽前3個月已把產品推出市場。Znaps在眾籌平台承諾去年11月發貨,貨品至今不見影,今年4月,獎項評審委員會將獎項頒予Znaps Limited時,評語中指「該公司在眾籌平台上成功地獲得支持,產品已銷往超過138個國家」,明顯與事實不符。

趙公亮(左)及趙公允(右)去年因開發智能咖啡機而獲獎,惟至今仍未出貨。

籌委推諉生促局審查

另一規定又指,參賽公司的業務基地要設於香港,主要股東也必須是產品創辦人或主要開發人員;然而Znaps在眾籌平台公佈的開發人員只有4人,全數不屬公司股東。獎項的籌委會主席、香港資訊科技聯會理事楊全盛指,接受報名時會相信公司申報資料真確,認為向報名人士施以「審犯」態度並不合適,又指審查工作一向外判予生產力促進局,具體操作並不清楚。
香港資訊科技聯會及生產力促進局回應時指,Znaps在參賽時已遞交公司註冊及文件證明符合參賽規則;聯會又補充如發現資料與事實不符,會保留其得獎資格的最後決定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至截稿未有回應。
本報就事件向審計署查詢,該署稱過去未接獲相關投訴;對於會否作調查,署方稱有關資料不會向外透露。
莫乃光指,涉事的初創企業大獎是近年新加的獎項,「籌辦機構有責任做基本審核,如果連公司查冊都冇做,係比較大嘅遺漏」。莫不認同籌委會主席楊全盛稱審查工作交由生產力促進局負責的說法,「籌辦組織要對獎項負最終責任,出咗問題都係由組織向政府解釋」。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