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醫學會前副會長、著名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涉嫌2010年向一名10月大嬰兒不當及在無適當理由下處方類固醇及抗生素,涉及9項專業失當。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昨首次就此案展開聆訊,控辯雙方就馮的診症過程、嬰兒病情輪流盤問事主,控方亦邀請兒科專家作供,證明馮處方不當。
嬰兒用後嘴唇發藍
案情指投訴人A小姐(醫委會下令傳媒不可公開投訴人及病人姓名)因10個月大兒子B出現咳嗽、耳朵痕癢、傷風及感冒症狀,遂分別於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3日及2011年1月5日,到位於沙田第一城的診所找兒科醫生馮宜亮診症。A小姐指3次到診,馮均未有向她講述及解釋將會處方類固醇Allersan與輔舒酮(Flixotide)及抗生素(zimax)予其兒子,亦未有向她講解藥效、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A小姐稱跟從馮的服藥指示,於1月6日以噴霧治療,配合由馮診所借用的噴霧儀器,以每邊鼻孔噴15次的方式,向其子使用馮處方的類固醇輔舒酮。噴射完畢後A小姐發現兒子嘴唇發藍,呈暈眩狀,便立即帶兒子到訪其劉姓家庭醫生。最終劉指馮處方的類固醇藥不適用於2歲以下幼童,又稱馮用的藥物未在港註冊,A小姐遂向醫委會投訴。
醫委會昨展開聆訊,控告兒科醫生馮宜亮向嬰孩B不當及在無適當理由下混合及單獨使用類固醇Allersan與輔舒酮(Flixotide)、不當及在無適當理由下使用抗生素(zimax)、處方過量劑量類固醇輔舒酮(Flixotide)、並未有向嬰孩B父母講解使用混合類固醇及噴鼻式類固醇的情況與原因、並未有持續監察或建議嬰孩B父母使用輔舒酮(Flixotide)噴霧治療的方法、使用並未在港註冊藥物Pro Bio Gold的九項指控。A小姐在會上作供,憶述馮於首次面診時提及自己「好鍾意用(類固醇)」,又稱馮向她說不理解為何其他人會對類固醇反感。A小姐雖感震驚,惟亦相信醫生專業知識,受其診斷及處方。
控方亦傳召兒科專家張錦流作證,張指馮處方每兩小時噴鼻一樽150mm類固醇為份量過高,又稱噴鼻式處方並不適合嬰孩使用,因嬰孩可能因而掙扎或嗆鼻,構成危險。張亦不同意馮指B患有毛細支氣管炎,認為從馮的醫學報告及其母親A小姐所述病情,均未見有如呼吸困難、缺乏精神等相關病症癥狀,質疑B病情未如馮所指般嚴重,亦認為無需要處方類固醇。案件將於7月16日繼續聆訊。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