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華尖沙嘴舖納空租一年主席妻持有 涉資240萬

翠華尖沙嘴舖納空租一年
主席妻持有 涉資240萬

【本報訊】業績大倒退的翠華(1314),上周公佈提早一年、即今年9月退租位於尖沙嘴赫德道的分店,該舖位由翠華大股東兼主席李遠康的太太陳彩鳳持有。公司解釋提早離場是由於生意欠佳,但有網民就踢爆,該分店早於去年8月已無營業,意味翠華向陳彩鳳納空租約一年。

記者:方楚茵 程俊華 范穎琛

資深地產界人士指納空租「霸住個舖」的例子非常罕見。李遠康以自己屬關連人士為由,不作回應。
翠華赫德道分店租約原本明年10月到期,公司以生意欠佳為由,提前退租,今年9月交吉,雙方不涉賠償。不過,日前就有網民爆料,該分店早於去年8月無營運,更指該店有嚴重漏水問題,質疑這才是翠華關舖主因,而公司同時仍繼續向翠華老闆娘納空租約1年,涉資約240萬元。

翠華位於尖沙嘴赫德道的分店,早於去年8月已無營業。 袁志中攝

稱無營運因考慮新模式

翠華首席財務總監康安妮承認,該分店確於去年8月無營運,她解釋是因為「在臨時牌照轉換期間,考慮新的營運配套及研發新業務」,加上見到近月經濟下行,認為需要將資源分配到其他分店上,故將該舖停運。至於該舖是否有漏水問題,翠華就稱無回應。
翻查資料,陳彩鳳2014年7月透過公司以8,500萬元購入赫德道地下連1樓舖位,其後與翠華簽定每月30.3萬元的三年租約。不過,據悉陳彩鳳曾在去年8月將舖位推出市場放租,叫價逾30萬元,同月翠華已無營運,但仍要交租。翠華同月稍後宣佈獲減租33%至20.3萬元,惟翠華一直丟空舖位,直至上周才宣佈退租,白白交租約1年。消息指,陳彩鳳現以22萬元將舖位放租,比翠華原本租金低27%。
康安妮兩次強調,停業屬於「正常商業模式的操作」,李遠康則指公司需履行租約責任。行政總裁彭烱豪表示已與業主協商,由於退租需三個月通知期,故舖位將在9月30日交回業主。
當問及新模式結果及為何需停業至今達10個月時,康安妮稱「新模式成功要研發同測試市場反應,唔係2、3個月成功」,且「新模式唔係茶餐應現有模式,係需要時間研發」,惟暫時無分店會採用新模式。

地產界人士指情況罕見

據資深地產界人士指,如舖位在租約期內生意不理想,租戶一般會止蝕,提前與業主商討提早終止租約,減少損失,如納空租以「霸住個舖」的例子非常罕見。
律師梁永鏗指,租約一般都列明如要提前終止租約,提出終止一方都應該要作出賠償,但卻沒有硬性規定。「條件可以同業主傾,如果同業主關係好,舖位完全唔需要賠錢或者交多幾個月租去換取提前走。」
現時,翠華仍有約5項關連交易,涉及人士包括主席李遠康、李的太太陳彩鳳、前行政總裁何庭枝、執董張汝桃、張汝彪、以及前非執董張偉強。而李遠康、何庭枝、張汝桃、張汝彪及張偉強共持有公司約64.18%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