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未經人事的11歲女童在facebook留言「招男朋友」,引來25歲水吧師傅邀約逛街。女童反建議男方造訪她寓所,甫見面男方便因女童「衣着性感」,奪去處子之身,更性交兩次。事後男方問「咁你係咪即係做我老婆」,女童答應,又互傳短訊表示掛念對方,但終被女童父親揭發。水吧師傅昨在高院承認非法性交罪,判監兩年。
被告袁嘉鍵原被控兩項強姦及兩項非法性交罪,惟強姦罪獲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女童X年幼無知,為一己私慾而犯案,無視對X的危險及不良影響。
完事後自拍
辯方求情指被告確實打算與X正常交往,完事後兩人更自拍才離開,其後又互表關心掛念。雖被告有非禮案底,但只是當年17歲的他與朋友打賭,觸碰一名年紀比他大的女子胸部,可見他為人簡單愚昧,「唔諗就做」。
去年8月中,X透過facebook認識被告。同月20日,X建議被告翌日造訪她的寓所。兩人在X家中兩度性交。
案件編號:HCCC118/16
■記者楊家樂、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