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騷亂中被控暴動罪的40人昨再提堂,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梁天琦等8名及新起訴的兩名被告,分別被加控煽動暴動、煽動和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將轉往高等法院合併處理。黃和梁表示數天前已收到轉介高院的通知,由於早知控罪潛在刑罰,故不特別擔心。另有3人將轉往區域法院處理,5人因證據不足獲撤控。所有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加控煽動暴動罪
昨兩名24歲新被告提堂,公開大學學生李東昇被控暴動和襲警罪、地盤工林倫慶被控2項暴動罪。二人與黃台仰、梁天琦、容偉業、黃家駒、盧健民、袁智駒、李諾文、林傲軒將移交高院,8月5日進行交付手續。李和林獲准保釋,禁足旺角一帶。
黃台仰和梁天琦原本各被控一項暴動罪,黃昨被加控煽動暴動和煽動非法集結罪,梁則被加控煽動和參與暴動罪。黃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遭裁判官拒絕。梁和黃在庭外稱,將出席本民前、青年新政和香港民族黨於下月一日晚在中聯辦外的集會,不會受案件影響。
獲撤控5人為王皓昇、曾昭宇、楊建芳、陳熹汶、陳遨天,控方指雖有證據顯示5人身處案發現場,但未達到合理定罪機會。曾向控方申請3萬元訟費,陳熹汶和陳遨天各申請500元,全部獲批。早前已先後有10人和1人獲撤暴動罪和非法集結罪。
許嘉琪、麥子晞和薛達榮將移交區院審理,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於8月9日轉交文件。另3名被告陳卓軒、陳宇基和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昨獲改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和拒警等較輕罪名,3人皆否認控罪,將在裁判法院受審。其餘21名被告押後至8月9日再提堂,等候警方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KCCC505-540、574、610、619、620、648、649、679、763-765、853、1167、2169-71/16
■記者勞東來、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