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倉日期改火災前 客斥卸責

退倉日期改火災前 客斥卸責

【本報訊】時昌迷你倉日前在facebook承諾,會向受大火影響的淘大工業大廈時昌客戶,在兩周內無條件全數退回預繳的租金及按金。但有客戶昨收到時昌退倉確認書,發現退倉日期竟是6月20日,即發生大火前一日,確認書更備註,若客戶退倉後仍有物品留在倉內,時昌有權收取清潔費及按日計算租金收費,被批評時昌取巧不負責任。

註明有權收清潔費

據悉,部份受影響的時昌客戶昨陸續收到該公司透過電郵發出的退倉確認書,有客戶細心閱讀,發現退倉日期是大火前一日的6月20日,確認書更註明,如客戶退倉後有任何物品棄置或未搬走,時昌有權收取清潔費及按日數計算租金收費,批評時昌不負責任及取巧,「點解退倉日期唔係今日(昨日),而係大火前一日?如果冇睇清楚就簽咗,我咪要畀清潔費同日租?時昌真係好無恥!」
據了解,不少收到這份確認書的客戶都表明不會簽署,正諮詢法律意見,「我哋最擔心係法律責任問題,一旦未有法律意見,我哋都唔會簽名」。
本報記者昨以受影響客戶身份致電時昌,職員承認退倉確認日期為6月20日,以便向受影響客戶退回6月21日至30日租金,至於備註的清潔費及日租等,職員指不清楚,着記者致電時昌相關部門查詢。本報昨嘗試以電郵聯絡時昌,但時昌電郵系統發生故障,無法查詢。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