蝕錢獲賠 賺錢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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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金管局指,今年至今有46宗經銀行通報的未經授權股票交易案,其中一半個案共損失430萬元,銀行已根據業務守則,全數賠償相關客戶。據悉,有個別受影響客戶卻因禍得福,被投資獲利,銀行並無追究。

銀行推雙重驗證

金管局銀行監理部業務操作、科技及財資風險監理處主管李偉文受訪時指,截至今年6月24日,金管局接獲銀行通報,指有46宗涉未經授權股票交易個案,其中23宗共損失430萬元及有11宗無損失,餘下12宗仍在調查,未確定是否有損失。他指,根據《銀行營運守則》,除非證實客戶作出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否則客戶毋須對因未經授權交易而蒙受的直接損失負責,所以銀行已經根據該守則,全數賠償受影響客戶。
不過,並非所有被投資的客戶都有損失,據悉,有個別客戶因禍得福獲利。消息稱,「客戶若被投資購買股票獲利,銀行並冇要個客畀番賺到嘅錢」。
李偉文表示鑑於這類個案有上升趨勢,金管局已於上月發出電子銀行服務提示,要求銀行加強電子銀行保安措施,包括設雙重認證,防止發生這類罪案。
投資者教育中心亦提醒市民,中介人不會發電郵向客戶索取個人資料及密碼,亦不要使用公眾場所電腦處理網上銀行戶口,防止不法分子盜取關資料。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