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機管局處理行李門越權 三空姐提覆核

指機管局處理行李門越權 
三空姐提覆核

【我爸是梁特】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早前遭踢爆疑於今年3月向機場員工施壓,令幼女梁頌昕獲特事特辦,享特權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機管局及後提交報告指代送行李沒違保安程序,而同行同檢的保安安排僅針對可疑手提行李的覆檢,由於梁頌昕行李不需覆檢,故毋須同行同檢。3名空姐日前入稟高院申司法覆核,指機管局越權、不符程序,要求法庭裁定違法。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特首夫人梁唐青儀當日不滿無人助她將行李帶入禁區,多番與國泰職員理論。

提出司法覆核的3名申請人依次為羅美美、鄭麗珠及姚詠珊(譯音),均為港龍航空公司空姐,她們以空勤人員總工會成員身份自行撰寫入稟狀,答辯人為機管局。其中在港龍任職9年的鄭昨接受查詢時說:「新嘅講法完全唔係我哋做開嘅policy(政策)。」她認為事件牽涉他們工作,危及機艙服務員安全,故透過司法覆核望法庭釐清觀點。

同行同檢非僅針對覆檢

入稟狀指,根據香港法例494章《航空保安條例》,局方有責任擬訂航空保安計劃,以維護並保障機場、飛機、旅客、機組人員及公眾人士,免受不法行為干擾。根據上述條例擬訂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其中第6.2.10段列明旅客及其手提行李須同時接受保安檢查,申請人認為任何旅客與其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包括首檢(X光檢查)及覆檢(人手搜查),並非僅針對後者。
申請人認為機管局必須依上述保安計劃行事,否則屬越權。機管局重申,局方已就有關事件向政府提交詳細報告,報告確認處理程序沒違反一直以來的保安程序,及航空安全要求。行李風波發生於今年3月27日晚深夜,梁頌昕在母親梁唐青儀陪同下往機場乘飛機赴美升學,其間遺留手提行李於禁區外,她要求機場保安公司(Avseco)代為領回但被拒。
禁區外的梁唐青儀不滿無人助她將行李帶入禁區,機場保安經理向上級報告事件期間,梁頌昕將手提電話遞給國泰職員,另一端是梁振英,消息指他當時以「叫我梁特首」向職員施壓。保安經理最終應允讓國泰職員代送行李。
機管局4月25日向政府提報告,局方確認事件沒違反機場保安程序及航空安全要求,「代客送行李入禁區」是航空公司有權選擇是否提供的禮節送遞服務;機場保安公司則指梁頌昕由航空公司協助領回行李不是特權;國泰則引述地勤人員向梁太解釋,因保安指引要求,航空公司不能代乘客帶物品入禁區,當事人應親自到禁區外取回行李,今次因獲機場保安許可,為乘客帶行李入禁區。
案件編號:HCAL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