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一名現年50歲的pizza師傅Nicola Toso,2002年時和妻子離婚,女兒跟隨太太居住,Nicola其後一直都有支付贍養費,但直至2008年,因為經濟衰退,Nicola陷入財政困難,無力再負擔,惟有於2008至2010年間,改為在工作的地方拿取一些外賣pizza給對方,以取代400歐元(約3,519港元)的贍養費,但卻遭前妻拒絕,並再次告上法庭,但法官認為Nicola在自己最困難的時間,已竭盡所能給予前妻及女兒最好的,故判他得直。更戲劇化的是,前妻其後和女兒鬧翻,女兒搬去和爸爸、對方現任妻子和另外三個孩子居住,民事法庭更勒令其前妻現時需每月支付300歐元(約2,639港元)給Nicola,當作女兒的撫養費。
資料來源:英國都市報
記者:黃子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