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促新興療法設認證制

業界促新興療法設認證制

【本報訊】醫學美容療法五花八門,政府一直未訂明應由具何種資格人士方能施行療法。有醫生促政府及早立法;美容業界則指,政府應為新興療法提供專業認證制度,及由認可機構提供技能測驗,盡可能杜絕同類事件發生。

消費者零保障

身兼鐳射醫學會委員的眼科專科醫生周伯展指,現時港未有對能量美容療法,如超聲波、激光等作規管,而操作者理論上不需任何資格,對消費者無任何保障。皮膚科專科醫生陳湧認為,操作者用超聲波療法儀器時,手勢必須要「夠定」,如打中臉部神經後果可大可小。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指,現時四大類能量美容療法中,僅得彩光師有提供專業認證及技能測驗,建議政府及早在激光、超聲波、射頻(RF)等能量美容療法,也要同類制度。但他認為,若政府一刀切只讓醫生施行療法,做法不可行,「療法日新月異,醫生都係人,都係要同(美容)業界一齊學」。葉世雄提醒市民在選擇療法前,須先了解美容師有否持有療法的證書或認可。
衞生署回覆指,法例未列明能量美容儀器及超聲波儀器應如何規管,署方將在醫療儀器規管架構下繼續審議如何管制。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