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 論文疑自我抄襲 繙譯版當新作 辯稱疏忽無申報

港大副教授 論文疑自我抄襲 
繙譯版當新作 辯稱疏忽無申報

【本報訊】港大再爆論文醜聞。前香港教育學院校長莫禮時(Paul Morris)1999年任職港大時與港大學者簡麗芳等人發表一篇中文論文後,翌年再於期刊發表英文版,疑自我抄襲(self-plagiarism)。簡解釋當年疏忽無申報,但相似情況也出現於簡另一論文,她稱有向期刊申報,惟期刊無刊出註釋。
記者:陳建平

莫禮時及簡麗芳合著的兩份論文的內容幾乎一樣,涉嫌自我抄襲。

莫禮時早年曾任港大講座教授,後轉到教院(現為教育大學)出任校長,現已回流英國;簡麗芳則在港大任教多年,現時是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
1999年,莫禮時、簡麗芳及莫懿德於港大學術期刊《課程論壇》發佈一篇中文論文〈教育政策的制定:在香港的延續和轉變〉,3人翌年再於一本英國劍橋大學的期刊發表英文論文〈Education, Civic Participation and Identity: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Hong Kong〉,記者比較兩文後發現,摘要、導論、分析及結論等幾乎完全一樣,儼如繙譯版,而且並無註釋說明論文曾被發佈,疑自我抄襲。
論文的作者莫禮時接受查詢時承認,兩文實際上是同一篇文章。他解釋,當年等待劍橋期刊處理英文版期間,在《課》請求下他們再提交中文繙譯版;又強調無在履歷上列出中文版,否認自我抄襲。簡麗芳也指當時想盡快讓港大同事閱讀,所以才率先在本地期刊發佈;她承認當時疏忽,雖然《課》知情,但無通知劍橋期刊。

簡麗芳

港大指毋須跟進

同類情況3年後再發生,2002年簡麗芳與外國學者Edward Vickers於一本國際期刊發表一篇英文論文;2010年兩人再於中國期刊《歷史教學》發表中文論文,但兩文同樣是幾乎一樣,無註釋說明論文曾被發佈。
簡承認中文論文只是繙譯版,但解釋指自己當年提交論文予《歷》時,封面已註明文章曾被發表,豈料最終期刊隻字不提,她也無查看印刷版,6年來懵然不知,並指當年有將電子檔案寄給中大學者楊秀珠,楊接受查詢時向記者出示相關檔案;惟《歷》無回覆本報查詢。Vickers同樣否認自我抄襲,強調履歷上只有英文版論文。
不過,記者發現簡麗芬在港大網站的履歷表上,都有列出上述4篇涉事論文,儼如4份不同的作品;簡承認此舉在觀感上不良好,但強調初衷是方便學生找來閱讀,而且中文論文對仕途幫助不大。據了解,有人曾向港大舉報上述兩個案,但校方初步評估後認為毋須跟進。港大發言人回應,大學有嚴謹程序處理投訴,但基於私隱及保密原則拒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