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翠業主收60萬定金後失蹤

盈翠業主收60萬定金後失蹤

【本報訊】樓市騙案接連發生,一個月恐有三單。消息指,青衣盈翠半島有業主賣樓,收取買家60萬元後便失蹤,單位亦成為屋苑約七年來首間銀主盤,猶如是馬鞍山海典灣上星期出現同類事件的翻版。
消息指,盈翠半島3座高層F室,實用528方呎,今年2月以600萬元易手,買家姓梁,有指業主收取買家一成定金,即60萬元後便失蹤。買家已報警,並透過律師樓向有關方面追討損失。據知,有關交易由美聯促成。美聯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公司正在積極跟進,並已陪同買家報警求助,故現階段不便評論。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業主1998年以296.9萬元一手買入單位,2013年向大新銀行加按。消息指,單位現由大新銀行接管放售,叫價620萬元。
律師梁永鏗表示,若業主收取買家定金後失蹤,有一定刑事責任,賣方這樣做好大原因是因為樓價跌,層樓已經不值錢,有關物業亦可能「按上按」及其他債務問題,賣家資不抵債,樓都不要攞定走。他表示,若業主在賣樓一刻時已知自己無法完成交易,「等如你去借錢一樣,借嗰刻明知還不到」,等如訛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
地產代理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物業時,倘若物業是負資產或有未解除的按揭,宜將定金託管於律師行,待律師確認樓價餘款足夠清還現存之按揭後,才向賣方發放定金,避免賣方可能挾定潛逃。

盈翠半島出現屋苑約七年來首間銀主盤。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