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教授論文抄上抄 港大放生 加更正聲明了事

前副教授論文抄上抄 港大放生 
加更正聲明了事

【本報訊】香港大學的學術監管制度再惹質疑!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前副教授陳德儀,學士功課及博士論文疑大篇幅抄襲,但校方接舉報超過7年仍無處理,至馬斐森任校長才正式調查,最終證明抄襲屬實,卻只需在論文加更正聲明了事。有學者指抄襲是嚴重罪名,校方應褫奪陳的博士學位,質疑港大包庇,監管制度全然失效。
記者:陳建平

陳德儀1993年在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學士畢業,1997年再於港大取得博士學位,其後留校任教,最高升至副教授,至2006年中離職。同年9月,港大講師陳志煒向校方舉報,指港大講座教授章梓雄及陳德儀合著的一篇論文,涉抄襲美國學者Jerome R. Lurye著作,時任校長徐立之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但章不久後逝世,委員會終止調查。惟過程中陳志煒進一步發現,陳德儀的學士畢業功課(Final Year Project, FYP)及博士論文中的大部份內容,同樣涉抄襲Lurye。

陳德儀

徐立之拖6年始調查

陳志煒要求徐跟進,但當時陳德儀已離開港大,徐以難聯絡為由拖延逾6年。至2013年,陳志煒得知陳德儀在英國諾定咸大學馬來西亞分校任教,遂通知諾大校長及徐立之,但徐直至2014年3月底卸任校長時仍無跟進。馬斐森上任校長後把案件交由紀律委員會調查,最終於2014年11月裁定陳的FYP及博士論文均屬抄襲,博士論文更重用FYP的資料,但接受陳提出的解決方法,即在論文附加「更正聲明」(erratum)承認罪名及道歉(acknowledging and apologizing for the offences)。不過,陳其後發表的聲明僅補回Lurye的註釋及致歉,並無承認自己抄襲。陳志煒不滿懲罰太輕及聲明無認罪,多次電郵馬斐森投訴,但馬僅指個案已完結,拒再回應。

陳德儀曾用假文書

事實上,陳2006年離職亦與個人誠信有關,陳主力研究空氣污染及流體力學等項目,2003年沙士期間,他加入港大成立的專家小組,研究淘大花園的病毒源頭及傳染途徑。2005年7月,港大研究部發現陳在一項空氣研究中,並無使用特定政府儀器,陳其後卻向港大提交一封訛稱由建築署簽發的信件副本作證據,港大覺得可疑報警。最終陳在2006年5月於法庭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罰款7,000元,未幾離開港大。
陳志煒接受查詢時直斥港大荒謬,強調陳德儀的博士論文是「抄上抄」,又抄美國學者又抄自己的FYP,既是以不正當的論文畢業,校方理應褫奪其博士學位,如今做法令人覺得港大輕視抄襲罪行,「原來抄完都冇懲罰,咁人人都抄啦」。港大發言人回應指紀律委員會根據港大條例的規程設立,獨立運作,又指未有參與聆訊的人士,不宜評論委員會的決定。現時是諾定咸大馬分校教授的陳德儀及諾大校方均未有回覆本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