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屈抄襲 學者受查抑鬱

上司屈抄襲 學者受查抑鬱

【工會個案】
有港大前學者被裁定論文抄襲或涉嫌自我抄襲,最終都獲校方「放生」,但此「待遇」非人人享有。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透露,有港大學者疑遭上司報復,被指在論文的摘要部份「抄襲」,「係人都知論文摘要唔會寫註釋,指控明顯係荒謬」,但最終校方竟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巨大壓力令事主患上抑鬱症,張慨嘆港大制度十分腐敗,淪為高層玩弄權術的手段,「有心搞你,幾小事都可搞死你;有心放生就點都可以放生」。

「港大整個制度已腐敗」

去年工會接獲個案,港大學者A(化名)由於經常被上司欺負,遂向校方投訴。不過,上司得悉後反過來向校方投訴A抄襲,指A一篇論文的摘要部份含有他人的資料卻無註明出處,又指A向大學申請資金出席外國會議時,申請表上的內容也是抄襲他人資料。港大後來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雖然最終證明所有投訴不成立,但A身邊的同事已知他捲入抄襲醜聞,上司亦繼續滋擾A,風波中A不幸患上抑鬱症。
根據港大指引,若校方收到有關教職員研究失德的投訴,首先會初步評估;若認為證據充份,方會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張星煒認為該上司的指控明顯不合理,在初步評估階段早已應該結案。他解釋,一來幾乎所有論文的摘要部份都不會加入註釋,「就算有引用他人資料,都只會喺內文加入註釋」;二來申請資金的表格不是學術文章,更不可能涉及抄襲,「好似一張病假紙咁,點樣抄襲呢?」
結果校方卻在評估後,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成立調查委員會,張星煒直斥決定荒謬,質疑是因為該上司在港大有地位,加上A無權無勢,校方才會如此大力跟進。他反問,前港大學者陳德儀的博士論文被裁定抄襲,為何反而無懲罰?「呢啲委員會可以玩到一個人好慘,但係有事嗰啲又可以放生。整個制度已經腐敗,淪為上司玩下屬嘅工具」。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