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電力技工涉嫌非法干擾18個住宅單位及商業處所的電錶,導致中電、港燈少收超過46.5萬元電費,2002年保釋期間棄保潛逃14年後,終於在上月底經羅湖管制站返港,即被廉政公署拘捕並落案起訴,現已保釋,明日應訊。
涉案男子為52歲胡恒富,被控以17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其中13項控罪指,2000年10月29日至2001年10月29日期間,當時任職電力技工的胡恒富,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中華電力,不誠實地干擾多個電錶,分別屬於在九龍及新界的1個公屋單位,及12個商業處所包括食肆、夜總會、麵包店、健身中心和汽車服務中心等,導致中電少收逾23.6萬元。
獲准保釋 明日應訊
餘下4項控罪指,胡恒富涉嫌於2001年6月29日至10月29日期間,與他人串謀詐騙香港電燈,不誠實地干擾港島4間食肆及1個住宅單位的電錶,導致港燈少收約22.9萬元。
廉署人員在2001年10月將胡拘捕,其後准許保釋,惟胡於2002年8月14日棄保潛逃,法庭發出手令緝拿他歸案。事隔近14年,今年5月29日胡經羅湖返港,即被拘捕再獲准保釋,明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