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損失隨時無得賠

租客損失隨時無得賠

【甚少投保】
今次時昌迷你倉發生大火,租客損失慘重,但隨時不獲賠償。消費者委員會去年進行調查發現,大部份迷你倉不保障客戶財物損失,即使出事的迷你倉有購買火險亦只限於樓宇結構。有專家建議市民應額外自購保險。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一般情況下迷你倉公司只會為屬於公司的財物投保,亦會為員工購買保險,但未必會替客人寄存的物品投保。他說:「迷你倉擺啲乜都冇人知,迷你倉公司咁多顧客,如果公司投保,保險公司都未必肯做,因為好難衡量所有物品價值嚟賠償,最多可能賠都係賠一個上限金額,金額數目亦唔會多。」

涉疏忽可民事索償

羅建議顧客若租用迷你倉可自行購財物保險,「擺咗啲乜喺迷你倉,客戶可以證明,咁保險公司就會承保,一旦出事可以有賠償」。律師伍家賢稱迷你倉公司是否向客戶賠償損失,取決與顧客租倉的合約條款,即使表明不賠償顧客任何財物損失,但若損失是由公司疏忽引致,公司亦難辭其咎,客戶可民事索償。
■記者黎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