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歌手謝安琪同名的通利音樂基金小提琴導師,違反聘書中須向學生或家長推銷通利琴行樂器規定,向學生稱可以優惠折扣價從其他供應商買小提琴,取得1,637元非法回佣。她昨承認以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辯方指她前年被捕,至今仍獲通利聘用,更獲頒發5年服務獎牌及發信表揚貢獻,盼能輕判。裁判官明言考慮判監,索閱社服令報告,准她保釋至下月8日判刑。
30歲被告謝安琪於2013年12月13日收取俊文樂器回佣。辯方求情稱她有中五學歷,為幫補家計16歲起兼職教琴。今年2月被控的她受抑鬱困擾,曾向醫生求診。
案件編號:TWCC400/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