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3個非禮案底的積犯,尾隨22歲少女回彩虹邨住所,在梯間從後掩口胸襲,要求少女跟他離開。少女扮哮喘病發,他立即停手輕掃其背並離開。他早前在區院承認非禮罪,暫委法官杜浩成昨指被告打算帶少女到無人處,可推想她很驚慌,被告及時停手,誠如辯方所言「黑暗中的一絲曙光」,表露人性善良,但被告重犯機會高,遂判監22個月,並強烈建議他接受治療。
30歲兼職的士司機卓浩杰(圖)承認今年3月13日犯案,醫生指他無精神問題,但有摩擦障礙症。卓曾因非禮罪分別於2007及2011年判監,服刑期間接受治療,但出獄後療效漸失。
案件編號:DCCC363/16
■記者勞東來、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