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署向少數族裔囚犯動武早有前科。2012年,來自烏干達的女囚犯因收起麵包,被懲教人員一日內兩度近距離施放胡椒噴霧,導致面部嚴重灼傷;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少數族裔爭取獄內平等待遇,事後遭針對的情況並不罕見,建議仿效英國的監獄巡察團,由體制外的專業人士處理相關投訴。
本報4年前報道一名40多歲的女囚犯,因為洗澡時與人交談和收起職員給她的麵包,不但被囚單人房,更遭5名懲教人員箍頸及近距離用胡椒噴霧噴射,有職員更揭開其眼皮直接把噴霧噴入其眼內,她認為事件與種族歧視有關。
羅沃啟指,外籍犯人與本地懲教人員有言語隔閡,如有口舌衝突應安排繙譯處理,「唔識聽就話係粗口,可能佢只係語氣激動,程序上唔妥當,疑點利益要歸於受害人」。
■記者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