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裕旅遊兩年前被指拖欠旅遊巴司機遣散賠償,雙方鬧上勞資審裁處。今年4月高等法院判司機勝訴,但工會其後收到勞審處通知指富裕進行清盤,勞審處只好把個案轉介給破產欠薪基金。有員工表示因此而拿少了20多萬元賠償。
旅遊巴士司機工會幹事曾昭文指,該公司清盤後,司機得不到應得的賠償,因在破欠基金得到的金額比原本應有賠償少。富裕前僱員莊英光指他本身可向僱主追究30多萬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及假期薪金,但估計現時在破欠基金只可拿到幾萬元,比原本賠償少了20多萬。
工會質疑《公司條例》存漏洞
另外,曾昭文指,公司清盤後再開新公司繼續營運的情況在業界很普遍,這些老闆大多是為了逃避支付遣散費。他說不少旅遊巴公司都會由同一個老闆,去再開設另一間新公司,「令年資、解僱賠償及長期服務金等等,(員工)好難去爭取返嚟」。
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指,清盤後董事不需負上法律責任,開新公司後同一老闆亦無需支付前公司員工的遣散費,「呢個《公司條例》漏洞,縱容左無良僱主當破欠提款機,而自己又賺到盤滿缽滿。」
■記者彭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