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子夜,廣東陸豐市公安局悄悄派出百計武警,掩赴烏坎村,步步為營,然後遣十人突入村民委員會主任林祖戀住所,把他抓去,三小時後,還發公開信警告村民不得抗議:「任何違法行動,必嚴厲打擊,決不手軟。」他們說林祖戀「涉嫌利用職權受賄」,但一個受賄村主任,竟然獲村民擁戴;而他年逾古稀手無寸鐵,拘捕時竟然要百計武警在四周戒備,這不只是新聞,還是奇聞。
林祖戀之罪,其實在於中共所謂「上訪」,即上訴寃情。五年前,烏坎村民不滿村官擅賣他們的土地,追討無功,還遭武警圍村,奮起反抗,天下矚目,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獲當局許以民主選舉、原任村官免職等等。烏坎村一時被推為「中國農村民主典範」。但是,五年過去了,當年賣掉的土地,依舊討還無期。林祖戀於是策劃村民齊上省政府、市政府訴寃,並遵照法律,呈交上訪申請書。當局的答覆,由幾車武警黑夜送到,就是那「涉嫌利用職權受賄」八個字。
二零一一年底,林祖戀說:「烏坎村民所有要求,當局都答應了,結果非常圓滿!」我當時寫了一篇《圓滿的結局》說:「水中明月,可以很滿很圓。中共的諾言,能不能夠相信,稍懂共產國情的人都知道。雖然全國亂民不可勝殺,但民變首領無不遭殃。烏坎村叛民領袖不可能例外。」一切都給我不幸言中。當年的村民領袖薛錦波、洪銳潮,一個給打死了,一個鋃鐺入獄了。現在,林祖戀要向貪官討債,於是中共「反貪」的狼牙棒,就給他一記當頭棒喝。
北魏初年,明元帝誓除官場貪墨,下令使者巡行各州,檢查地方官資財,俸祿以外,都算是贓物。同時下詔,地方官違法,「聽民詣闕告言之(百姓可上朝廷報告)」,於是吏治一清,「隆基固本,內和外輯(和睦)」(《魏書》卷三)。那時候,小民告貪官,不會淪為罪犯。
今天可不同了。林祖戀雖然口口聲聲說「我們堅信,在中國共產黨和各級政府正確領導之下,烏坎的地是村民的地」,但是,他心裏明白,這些都是虛美的謊話,所以,策劃集體訴寃期間,公開聲明和妻子離婚:「我今天的家人,今後只是朋友、鄰居。林祖戀日後如野外暴屍,不用埋葬,火化之後,可散虎頭山上。」這簡直有如荊軻入秦之前的易水悲歌。只是荊軻當年還不須顧慮家人被株連。
中共允許烏坎村的「一國兩制」,不過五年,就化為烏有。林祖戀被捕之後,他的微博帳戶上出現三個字,意味甚深:「黑,黑,黑!」香港人應和烏坎村民同仇敵讎,還是應和本土派齊聲歡呼「不要民主中國」,不喪心者,請為我論之。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