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字咁淺:二千年之誤 - 麥煒和

醫字咁淺:二千年之誤 - 麥煒和

中學讀過Scripture的,也會知道聖經最經常提起的疾病,答對了,正是麻瘋。聖經有不下50次對麻瘋的描述,令人聯想到麻瘋在古猶太必定是十分流行,舊約《利未記》更詳細列出確診麻瘋的準則(Diagnostic criteria),以供祭司(不是醫生)之用。
麻瘋(Leprosy)是結核菌引致的慢性炎症,能破壞皮膚、神經和骨骼,在古時無法治癒。丹麥醫生 Vilh Moller-Christensen 是診斷麻瘋的國際權威,尤其為死人診斷,他專門研究骨骼中的麻瘋病變,包括一個公墓遺址650具骸骨,他之後也檢查了大批埃及木乃伊,證實麻瘋在古代社會並不常見,結論與聖經聲稱的高罹患率剛好相反。
在聖經時代,麻瘋患者會被標籤為不潔、罪人、是神的懲罰諸如此類,要遭到排斥、隔離、甚至永遠放逐荒野。然而,那實為人類史上一大冤案。聖經以希伯來文所著,當中提及的皮膚病叫s䇯ra'ath或 tsara'at,希臘文譯本卻被寫成lepra,之後再在英語聖經譯作leprosie,自此,那便被認定為麻瘋了。但根據《利未記》形容的症狀及流行病學數據推測,聖經所說的皮膚病其實與牛皮癬更為脗合(Psoriasis,P 是默字,發音近似tsara'at),牛皮癬是非傳染性疾病,古代那些隔離、流放之類,絕對是不必要及出於無知的。
麻瘋病(這裏指真正的麻瘋)在歐洲的高𥧌期是中世紀至15世紀,受到聖經的謬誤影響,患者會被視作高傳染性,需要安置在麻瘋病院甚至孤島永久隔離。事實上,麻瘋結核菌只有很低的致病性,就算接觸患者,只要身體健康和抵抗力充足,受感染風險其實微乎其微。曾聽前輩講過,醫學院從前會邀請麻瘋患者協助教學或臨床試,假若有考生不敢觸碰他們,對不起,教授會立即將你肥佬。

麥煒和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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