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涉於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昨在區院續審。案發後負責繪畫鏡頭分佈草圖的警長余立志,再被質疑擅自將中區警署報案室閉路電視的鏡頭數目由12支改為14支,卻沒作紀錄。余昨重申「我……我覺得冇咁嘅需要」。當法官問他有沒有將畫好的草圖放入調查用的資料夾,余終承認「係我疏忽咗」。
辯方指,警署報案室有16支鏡頭,余補畫時卻認為其中2支鏡「影到唔多嘢」而沒有畫出。辯方質疑,余只是處理證物警員,不是案件主管,有甚麼權限自行排除證據。余直言是個人判斷,他相信不會影響調查。余又承認沒有向上司提及這事。至於畫了14支鏡頭的草圖,余交代他去年1月6日交到證物房。辯方質疑余干擾草圖,但余否認,強調只是補畫2支鏡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80/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