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警長畫漏報案室四鏡頭修改後不記錄 辯稱「唔係好重要」

七警案 警長畫漏報案室四鏡頭
修改後不記錄 辯稱「唔係好重要」

【本報訊】七警涉於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案續審,昨處理中區警署報案室閉路電視片段可否呈堂。負責繪畫鏡頭分佈草圖的警長余立志供稱,前年於警署報案室目測到12支鏡頭,畫圖後始知出錯,總數原來是16支。他私下在自己保存的草圖上補加,但並無將用作調查但畫錯了的副本修改,辯方質疑他作出如此重要改動卻沒作任何記錄,警長回應「唔係好重要」,辯稱已通知上司。
記者:歐陽聯發

七警昨到法院出席聆訊。何頴賢攝

該份畫錯了只得12支鏡頭的草圖,控方將它放於證物文件夾,送達法官及辯方手上。控方昨傳召投訴警察課警長余立志,他解釋報案室其實有16支鏡頭,由於前年10月28日他所畫的草圖是14支,少畫了兩支,故於今年6月3日補錄口供時重畫草圖。法官杜大衛發現,他手上及辯方所持的草圖只有12支鏡頭,方知道10月28日的草圖原來有兩個版本,而辯方一直不知情。杜官要求控方補交草圖和解釋事件原委。

另一警撰報告不提領光碟

余下午再作供,他解釋10月28日在中區警署畫圖時,在螢幕畫面只看到12支鏡頭,其中一支發生故障沒有畫面。同行的警長目測該12支鏡的位置,由余畫圖。余將正本帶走,副本則放在調查用的資料夾。同日晚余翻看閉路電視光碟,殊不知畫面有16格鏡頭,他察覺草圖有錯,遂在正本作出修改。但他又覺得其中兩支鏡頭與案無關,最後只補加兩支鏡。
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31歲)的大狀鍾偉強問及正本下落,余指修正後一直將它放在辦公室櫃桶。鍾問他有沒有就修改證據作記錄,余皺眉說「冇」,鍾再追問這屬重要改動,為何沒作記錄,余回應「唔係好重要」。余於10月27日收到警長苗貴傑兩隻光碟,載有中區警署報案室閉路電視片段,余決定將其中一隻作為證物,鍾問「你根據乜權限咁做」,余指「我當時係咁決定」。
警長苗貴傑則供稱,他當日向高級警員黃卓華索取了兩隻光碟,他沒有詳細檢查光碟,簽收後便離開。鍾盤問苗時指出,他撰寫的調查報告對領取光碟隻字未提,苗同意。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CC980/15

警長余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