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童獨自搭機未獲照顧 父向國泰索償194萬

印度童獨自搭機未獲照顧 
父向國泰索償194萬

【本報訊】13歲印度男童去年獨乘國泰航班返家鄉探祖母,其父向國泰要求特別照顧後,男童獲安排扣襟章識別。惟抵印度後職員沒按要求聯絡當地的接機親戚,親戚等候約兩小時方見一名陌生男子帶男童出現。經投訴後國泰提出以1,552元了事,男童父親認為國泰表現完全不可接受,令男童有機會被綁架或插贓毒品甚至沒命,故入稟向國泰索償25萬美元,即約194萬港元。
記者:羅日昇 黃幗慧

被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原告Poosaala Ram Prasad代兒子Poosaala Raja Ram入稟。原告昨在家中受訪稱,涉案男童為其長子,他另有兩妹妹。原告在港經營海味生意,菲律賓籍妻子及子女均在深圳生活及讀書。
原告憶述去年10月31日晚,當時只12歲的男童獨自乘國泰航班CX649返印度海得拉巴過節及探望77歲祖母。由於男童首次獨自回鄉,故原告向國泰職員要求接送服務(Meet and assist service,MAAS),提醒職員男童只懂中、英語,不懂印度語,並將原告及在印度胞弟電話號碼交予職員。
儘管男童已在胸口掛上綠色、寫上MAAS的襟章,但飛機抵印度後,沒職員帶男童落機。原告胞弟等了一段時間沒收到職員來電,也不見男童現身。後來原告胞弟收到陌生男子來電,對方稱男童與他一起,着胞弟到入境大堂出口等候。在航機到達約兩小時後,原告胞弟終見到姪兒與一陌生男子出現,但陌生男轉眼便失去蹤影。

國泰曾欲付$582了事

原告在入稟狀形容兒子當時表現驚慌,稱陌生男在飛機着陸後便出現,叫男童跟住他。
原告昨稱,印度拐帶兒童情況普遍,極端情況可「隨時冇命」。原告與胞弟先後向國泰投訴,指男童若無辜被綁架或插贓毒品,後果嚴重。原告稱國泰先後提出以75及200美元(約582及1,552港元),以補償疏忽及和解,原告沒接受。但據國泰給予原告一方的電郵,國泰沒承認疏忽,只稱因事件帶來不便,故給予200美元彌補。
原告對整件事感不滿,「賠幾多錢都冇用」,但認為事件只是員工犯錯,對國泰仍有信心。曾從事旅遊業的原告稱,現向國泰索償25萬美元(約194萬港元),是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指引計算。
案件編號:HCA15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