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公務員與同居女友的6歲女兒溫習,不滿她背誦英文生字時太細聲,竟叫8歲親女用拖鞋掌女童嘴及打臀,又叫女童自摑,女童面頰有多處瘀傷,兩日後由教師發現傷勢報警。公務員原被控虐兒罪,昨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5個月了事。公務員昨解釋默書考試在即,他備受校方壓力,「諗住一級一級教」才叫親女出手向女童施罰。裁判官即責罵:「你都冇腦!咁樣教小朋友!」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日在粉嶺法院提訊,案情指出,50歲的姓張被告於2012年與妻子分居,兩人育有兩名女兒。而在案中被打的6歲女童,其父親於2011年去世,其母親後來與被告同居,不過兩人並沒有結婚,一家五口居住於上水公屋單位。
不滿背誦生字太細聲
事發於去年12月12日,被告與女童溫習功課,要求她背誦英文生字。被告不滿女童說得太細聲,於是叫其8歲親生女兒用拖鞋掌女童嘴及打臀。女兒照做,多次用拖鞋打女童。其後被告又叫女童自摑數次,其間他一直在旁觀察,並沒有親自下手。
女童的教師於同月14日發現她面頰有瘀傷,於是報警求助。女童被送院檢查之後,證實其雙頰、左前臂、臀部、左大腿及右膝均有瘀傷。警方向女童以及被告的親女錄取口供,其後將被告拘捕。他在接受警誡下承認有關控罪,又稱:「我唔係有心嘅,只係打算嚇下佢,我係想教佢溫習。」
被告原本被控以虐兒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准他自簽2,000元,守行為15個月了事,並且隨即斥責他:「你都冇腦!咁樣教小朋友!叫自己個女用拖鞋打人塊面,咁係好侮辱性!」吳官又說:「笨人出手呀?你乜嘢心態?」被告則解釋指當時「諗住一級一級教」。
吳官繼續質問被告「點解咁毒」,被告再解釋因為校方在案發兩日之後會進行英文科的默書考試,但是女童拒絕溫習,他在備受壓力之下才會犯案,現在與她已經改善關係。吳官再強調「自己個女都唔打得啦,何況唔係你個女?」最終吳官警告被告切勿再犯。
案件編號:FLCC24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