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原地產前經紀為還賭債,訛稱有天水圍嘉湖山莊及天盛苑單位出售,騙取3名顧客支付共76.1萬定金,其中27歲準買家僅參觀同座另一單位後已答應落定30萬元,付款時卻資金不足,要父親代為支付一半。經紀昨於區院認罪,辯方求情指本案事主大多以現金支付買樓定金,情況較罕見,法官林偉權聞言則表示不同意,稱「好多香港人夢想係一個單位,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業主或者經紀話點就點」,並斥責經紀違反誠信,判囚32個月。
記者:蘇曉欣
被告葉家成(26歲)事後已遭解僱,昨承認3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還款7.2萬元予兩名女事主(30及36歲),前上司亦有撰信求情,指被告染上賭癮後入不敷支,案發前更向財務公司借20萬元,終鋌而走險。
案情指余姓男事主(27歲)欲於天水圍置業,經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今年1月10日,被告介紹余買嘉湖山莊美湖居單位,售價298萬元,傍晚帶余參觀另一單位。余睇樓後決定購買,同意先支付3萬元定金。
已向兩事主還款7.2萬
同月12日,被告致電余,稱業主要求定金加碼至12萬元,余不虞有詐,遂在公園支付12萬現金予被告。3日後,被告再訛稱業主要求樓價一成、即29.8萬作定金。余答應但不夠錢,稱其父會代為支付餘數。翌日被告到深圳收取余父人民幣12.3萬元。同月29日,被告向余訛稱業主拒絕賣樓,需時處理,余聞言即質問被告,其間被告終承認騙財,坦言沒錢償還。翌日,余收到中原地產來電,指涉案單位從未放售,余同日報警。
被告同時以相同手法騙取兩名女事主共53萬元定金,其中李姓女事主是被告的舊客,沒睇樓便支付26.8萬元定金購買天盛苑一個單位,事後被告主動承認騙財,並向李還款5.3萬元。另外洪姓女事主支付26.5萬元定金後,從網上看到心水單位已賣出,知道被騙。被告事後向她還款1.9萬元。
案件編號:DCCC3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