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猛鬼屋 - 馮睎乾

香港最猛鬼屋 - 馮睎乾

《詭屋驚凶實錄2》以著名的「阿米蒂維爾(Amityville)凶宅」開場:一九七四年,小朗奴.迪福在紐約阿米蒂維爾區家裏,殺害父母和四兄弟姊妹,翌年魯茨一家搬進凶宅,聲稱鬧鬼,廿八日後搬走。這樁怪事後來被寫成小說,改編為電影,但很多人認為純屬炒作。香港據聞也有很多鬼屋,最猛的一間聽說在荔景邨。一九八四年,三母女住在荔景邨某座三樓,廿二歲大女兒與男友鬧翻,結果男友上門斬殺姊妹,母親重傷,兇手被判終身監禁。單位翻新後,丟空了一段日子才租予其他住客,但轉租多次,竟沒有人夠膽住上一個月,更有租客在入住當晚即漏夜離開。由於情況特殊,房署最後用水泥石屎密封正門,髹上漆油,凶宅從此不再出租。八十年代後期,有同層住客說,凌晨三點總聽見走廊傳出高跟鞋聲,閣閣閣閣由樓梯口一直走到事發單位,又有人在深宵聽到凶宅內有女人談話或爭吵聲,不少街坊都嚇得雞飛狗走。
綜合聽過的鬼古,發現鬧鬼例必是室內,鬼魂決不會在街邊流連忘返,所以密封的房子只會更適合它們。清末國學大師俞樾,曾在《右台仙館筆記》卷三解釋鬼屋現象:「蓋天地之精氣,無所不在,而在空洞無物之處,則散漫流行,不能凝聚,必有所憑藉,而後其氣得以凝聚焉。凡為大屋,其外則牆垣高峻,其內則門戶重疊,如是百餘年,或數百年,則其氣之凝聚者久矣。凝聚既久,斯具形質,形質既立,斯含神明。今一旦將毀拆之,則失其所憑依,而其氣不復能聚矣。」根據他的理論,拆掉凶宅就能消滅鬼魂。但換個角度看,「靈氣」有好有壞,「鬼」也可視為一個地方的記憶,水至清則無魚,屋常拆則無鬼,一間屋沒有鬼,大概是好事,但如果整個城市或國家都沒有鬼呢?當所有歷史和記憶都被抹得一乾二淨,那就是比凶宅更恐怖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