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蘇里州一名少年,前年駕車時遭警員截停調查,結果被警員用電槍電擊了23秒之久,心臟一度停頓,腦部缺氧大約6至8分鐘出現後遺症。警員日前被判囚4年,聯邦法院發放當日事發現場拍到的短片,見到少年被警員電擊後,雙上被鎖上手銬,然後臉部朝下被丟到路旁。
2014年9月,17歲的馬斯特斯(Bryce Masters)被警察朗內爾斯(Timothy Runnels)截停。短片中見到朗內爾斯想拉馬斯特斯出車,馬斯特斯不肯,並一再詢問是否被捕。但警員未有解釋,只再三強調要拘捕他,最後拔出電槍。
朗內爾斯用電槍電擊馬斯特斯胸部23秒,比訓練時電擊時間長了4倍,令他一度心臟停頓,腦部缺氧大約6至8分鐘。馬斯特斯因而腦部受損,出現焦慮、憤怒、頭痛和短期失去記憶症象。
馬斯特斯被電擊後,朗內爾斯拉他下車扔在馬路上,用手扣銬住他,再抽起他拖到路旁,然後臉部朝下丟到地上,未有再上前查看,直至救護員趕到,才替他急救。
去年9月朗內爾斯被控剝奪未成年人士的公民權利罪成,日前被判囚4年。馬斯特斯的父親本身亦是一名警察,對朗內爾斯被判刑發表聲明,指「沒有人在這事件中獲勝」。
英國《每日郵報》/美國《赫芬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