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文科補習名師Calvin Sun及Patrick Chan上月在報章頭版賣全版廣告,被指影射兩人的舊學生及競爭對手Billy Ng,暗示他抄襲筆記。Billy Ng認為廣告誹謗及損害其名聲,入稟高等法院向兩人追討賠償,又要求頒令兩人登報道歉及禁止再發佈涉案誹謗言詞。
指廣告暗示原告抄襲
任職英皇教育的原告伍嘉朗(Billy Ng)在入稟狀指,他與首被告、現代教育的陳智勇(Patrick Chan)及次被告、嘉勳教育的辛小華(Calvin Sun)皆是行內名師,收入與學生人數掛鈎。陳及辛的廣告上月23日在《星島日報》及《明報》頭版刊登,兩人其後分別於自己的facebook及Instagram轉載。廣告中文標題為「撐原創 拒抄襲 真戰績」,其中一句內容是「#copy絕非brilliant」(抄襲絕非光彩)。
入稟狀指,原告的洋名Billy廣為學生認識,他自創Billian一字形容自己及門生,讀音與brilliance(出色、光彩)近似。全港名師之中只有原告用brilliance一字宣傳,筆記及宣傳品每頁皆附有此字,並有「戰績.真正.最屈機」口號。但兩被告明知原告沒抄襲,或罔顧他有否抄襲下,仍惡意在廣告中加入「brilliant」及「戰績」字眼,令學生聯想起原告,目的是誤導讀者以為原告抄襲,別有用心。
入稟狀續指,5月至7月份是補習界收生高𥧌期,兩被告在5月23日賣廣告,有精心計算的動機,或會令原告舊生考慮轉校、新生報讀前卻步。廣告刊登後,原告的個人、事業及商業聲譽受沉重傷害。入稟狀未透露具體索償金額。本月初有報道指,原告曾是兩被告的學生。
案件編號:HCA1546/16
■記者楊思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