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何時首看案發新聞片 曾健超稱被押解途中 偷睇警看毆打片

被問何時首看案發新聞片 
曾健超稱被押解途中 
偷睇警看毆打片

【本報訊】七警涉於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昨續審。曾健超以證人身份繼續接受盤問,他透露被送往黃竹坑警校的路上,偷看到押解他的警員正用手機觀看「暗角毆打」的新聞片段。辯方繼續揪着曾健超潑水襲警案盤問,就連曾健超有意角逐9月立法會,以及遇襲後接受《am730》專訪亦一併被翻舊賬追問,攻擊其誠信及記憶不可靠。
記者:歐陽聯發

曾健超早上抵達法院作供,有人走近向他示威。李家皓攝

代表第六被告關嘉豪(32歲)的大狀問及曾健超(40歲),是否在10月15日獲准警署保釋後才有機會觀看案發新聞片,曾說不是,並解釋在押解往黃竹坑的路途上,偷看到押解他的警員正用手機觀看,但看得不清楚。
曾早前於庭上描述被毆經過,提及前年10月15日遇襲當晚,聽到施襲者討論將他帶到何處,及施襲者邊打邊罵「示威吖嗱!」等等。代表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該些遇襲細節沒有在前年10月19日、即案發後4天所錄取的證人供詞中提及,質疑他創作新證據。曾否認指控,但同意口供的確沒提及。
清洪提及曾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誓章,內容提及警方多次問及他被毆的記憶,是否根據互聯網的片段,曾當時拒絕回答。清洪隨即質疑他連番拒答,反映他對遇襲經過沒有獨立記憶,曾指「因為俾我嘅法律意見係有權唔答」。清洪又指,警方其實於去年9月30日邀請曾健超看片認人,但他當日缺席,直到翌月16日才赴約,又稱「好攰」推諉不落口供。

雙方或赴「暗角」考察

曾健超解釋,實情是他徵得法律意見,要再預備才能錄口供。清洪追問:「只係叫你認人,好難咩?」曾反駁:「我擔心落口供過程中,警方會推我去一啲預設問題。」清洪指他身為投訴人卻不合作,試問警察如何調查?曾答:「當時我知自己有權咁做。」辯方日前盤問時,曾健超已直認是向龍和道警員淋液體的黑衣男,警員劉興沛(38歲)的代表大狀蔡維邦昨再問,曾健超爽快說「係」,並補充淋的是水。曾健超早前供稱「示威者一般不會有武力」,蔡譏他淋水行為「其實你自己先係用武力」,曾回答「冇意見」。
曾健超日前稱認得自己就是在無綫片段中被6名警員抬到暗角的男子,蔡質疑他說謊,指該「重物」毫無特徵依據,但曾不同意。曾已就涉案新聞片段能否呈堂完成作供,案件周一續審。控辯雙方提出或周二到「暗角」現場考察,了解曾當晚被制服的位置,及被抬到暗角的路線等資料。
案件編號:DCCC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