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骨灰龕場工人欠下財務公司38萬元無力還債,竟取去兒子的玩具氣槍,到銀行扮真槍打劫,惟事敗。他擔心債主上門追債,遂叫妻女離家暫避,怎料妻女很快便拿出超過欠債金額的現金幫他還債,但他卻逃不過警方登門拘捕。工人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搶劫罪,判監8年。
60歲的被告曾健南透過大律師求情時聲稱,被告的父親去年4月過身,因欠缺殮葬費,向財務公司借下2.5萬元,屋漏兼逢夜雨,被告原月入1.3至1.4萬元,去年5月僱主改制,停止發放貼士和利是,令他收入大減至約一萬元。辯方稱,被告除了要支付家用外,還要為83歲、有腳患的母親支付醫療費,每月捉襟見肘。但根據被告僱主的求情信,指被告有賭博習慣,只涉小額賭款。
妻女積蓄夠還欠款
走投無路下,被告決定在還款到期日前夕打劫,他知道讀大專的兒子有支玩具氣槍,拿走氣槍到住所同區的銀行圖打劫,最後失敗。他恐債主上門追債,回家着妻女先行離開,那刻方知妻子及任職空姐的女兒能以積蓄替他還清欠款。被告稱擔心出獄後或沒機會再照顧母親,懇求輕判。
法官指被告以槍指嚇職員,加重案件嚴重性,打劫或只是企圖打劫也沒甚分別,決定以12年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8年。
案發於去年10月2日,被告着口罩和鴨舌帽走入沙田好運中心的恒生銀行,向女櫃枱職員遞上寫有「打劫,有槍」的字條,並插入一支用毛巾包裹部份的槍形物體。職員被嚇呆,即使被告多次大叫「攞晒啲錢出嚟」,職員都無反應,被告最終逃走。被告在10月15日在禾輋邨住所樓層的大堂被捕,他承認事敗後到商場換衫後才離開。
案件編號:HCCC147/16
■記者蔡少玲、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