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一雜貨店端午節當晚遭偷糭賊光顧,女店東發現一名男子偷去兩隻糭子,當場把他截獲,賊人聲稱身上只有兩元,飢餓難當求饒但遭拒,最後由警員拘捕帶署。
現場是汝州街226號地下一間雜貨店,前晚11時許東主李太(60歲)看舖期間,從閉路電視發現一名戴鴨舌帽男子鬼鬼祟祟在店外徘徊,未幾偷去兩隻放在枱上各值18元的鹹肉糭。
李太即追出截停賊人,將對方推回店內,對方求饒稱:「成日冇食嘢,身上得兩蚊,畀次機會。」不過李太覺得他似癮君子,堅拒放行,其間有人更說:「𠵱家唔係要(賠)36(元),要罰360(元)。」賊人稱無錢,李太於是通知兒子報警,由警員把偷糭賊拘捕帶署。
該店因過去亦曾遭賊人偷竊,已裝設閉路電視,李太指偷糭賊較生面孔,或未知店舖裝有防盜設施。對於事件中有人一度要求賊人「偷一賠十」,賠償貨品的十倍價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此舉隨時惹官非,可能構成勒索,最高可被判監14年;而偷糭涉及的盜竊罪,最高可監禁10年,所以「(勒索)刑罰仲重過偷嘢嗰個!」
■記者唐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