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男警去年休班期間乘港鐵,涉揸年輕女乘客臀部,在太子站出閘後被另一休班警截獲。男警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但因事主與同行朋友憶述太子月台是否多人等證供不一,裁判官認為屬「關鍵性分歧」,判男警脫罪兼得一天訟費。
現已停職的被告鄭耀榮(25歲)昨於觀塘法院否認去年12月20日非禮大專畢業女生X(21歲)。X出庭作供稱,當日與朋友於九龍塘站登上往太子方向列車,車上多人但未至於像繁忙時間般「人貼人」。X首先感到臀部被微微碰撞,至駛離石硤尾站時,右臀感到明顯被手指包圍及擠壓5秒,轉身望到身後的被告縮手。X立即大聲問:「你摸夠未呀?」她和朋友到太子站時窮追下車逃跑的被告,而太子月台當日「剛巧地不多人」。
官:逃跑不足以證明有罪
盤問下,X不同意是意外碰撞或被告曾回應「小姐,唔好誤會,我冇非禮你」。與X同行的23歲女性友人則供稱,當時車廂內「好逼」,而X的一句「你摸夠未」是向她說,她頓感奇怪,隨即看見X背後有高大男人。列車進入太子站時,因「當時繁忙時間」,月台有不少人候車。
暫委裁判官趙慧怡裁決指,X及友人說法的不同版本屬關鍵性分歧,認為兩人證供不可靠。被告當時逃跑可能基於很多原因,潛逃行為未足以證明被告本身有罪。事主又自稱在警署有人引導下才可把事情始末搞清楚,裁判官質疑事主對案發經過有否獨立記憶,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控方指被告逃跑是自招嫌疑,反對辯方申請取回訟費,但裁判官最後批准申請。
案件編號:KTCC1294/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