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科的奴才教育 - 馮睎乾

通識科的奴才教育 - 馮睎乾

近日兩位通識科老師寫了一篇〈原因與因素,有什麼分別?〉,網友邵兄傳我,想我談談二詞區別。2015年文憑試通識卷問︰「你認為哪些因素可能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考評局在「考生表現示例」文件中,指考生常混淆「原因」與「因素」。我沒查詞典,單憑常識,的確認為兩詞有別:原因,是促使某事發生的具體因由;因素,指影響某事性質的相關元素。舉例:市民不想梁振英連任,「原因」是他常講大話;梁振英的品格,則是決定市民是否想他連任的「因素」。考評局的定義是:「題目要求的『因素』需作概念化處理;若只作事實描述或簡單歸納,只屬『原因』,評分層級較低。」定義不算清晰,但可勉強接受。
考評局的最大問題,在他們提供的「標準」答案。文件舉例:「劉進圖被襲令新聞工作者擔心其安全」是「原因」,「暴力襲擊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是「因素」。按考評局定義,「暴力襲擊」只是「簡單歸納」,何來「概念化處理」?真要說「因素」,該寫「新聞工作者的安全感」。文件又舉例:「商界抽廣告令新聞機構需考慮收益」是「原因」,「成本高企令新聞機構需考慮廣告收益」是「因素」。考評局這「因素」簡直不知所謂,成本高企,跟商界抽廣告風馬牛不相及,真要說「因素」,只有兩字:政治。考評局在這些「標準」答案中,不但暴露概念不清的毛病,更令公眾疑惑:假如考生寫「政治因素」,評分會否較低?
通識科英文名叫Liberal Studies,源自拉丁文studia liberalia,古希臘人叫eleutheria mathemata,本義為「屬於自由人的學習」,亦可意譯為「博雅教育」。然而今日特區,學生要對考評局的蠢規則唯命是從,心志不得脫於桎梏,所以這一科應改稱「奴才教育」(Servile Studies)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