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汽車服務應式程式Uber在全球掀起法律爭議,法國法院昨日裁定該公司的UberPOP服務干犯欺騙性商業行為及非法商業活動罪,判Uber及兩名高層職員合共罰款85萬歐元(約747萬港元)。
判決指,Uber提供非法系統「讓客人免費與道路交通服務提供者聯繫」,因此判Uber公司罰款80萬歐元(約703萬港元),歐洲、中東及非洲地區主管柯提(Pierre-Dimitry Gore-Coty)及法國總經理辛法爾(Thibaud Simphal)各被判罰3萬歐元(約26萬港元)及2萬歐元(約18萬港元)。
所有罰款均暫緩一半執行,法官亦拒絕控方提出禁止柯提及辛法爾在五年內經營任何公司的要求。今次判罰金額,亦低於法國的士業所要求判罰的1億歐元。
表明立刻上訴
Uber已表示會立刻提出上訴。UberPOP被指提供非專業司機,搶去的士司機飯碗,去年7月激起的士司機發起大模迫反Uber示威,令UberPOP服務在當地被禁。
美聯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