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處前高層豪宅原是豬舍

勞處前高層豪宅原是豬舍

【本報訊】為了解東丫背村寮屋的擴建情況,記者取得5幅分別為1977、1980、1986、1994及2015年的地政總署高空圖,並以最新的地段索引圖作對比,發現沿海3間寮屋由1977年至今都有不同程度的擴建,沿岸亦出現多個僭建渡頭。根據傳真社引用1981年高空圖所示,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豪宅位置原本屬一所長方形豬舍。
寮屋管制組前主任關先生看過有關圖片後直言「好離譜」,對於涉事寮屋範圍有否違例,地政總署人員只要當場巡查就知道,惟建築物越建越多,令人質疑署方監管決心。他解釋根據1977年的高空圖,該處只有一個渡頭,三家寮屋沿海而建,未有石牆圍起,對出是一大片礁石;然而,現時竟多出至少7個加建的渡頭,而以往簡陋平房的寮屋現已變成別墅式豪宅。

1977年的高空圖顯示涉事地段只有1個渡頭,3家寮屋沿海而建,未有石牆圍起,對出是一大片礁石(上圖);但現時竟多出至少7個渡頭,而寮屋已變成豪宅(下圖)。

不容許建圍牆涼亭

關先生看過本報提供的相片後,直指其中曾文進的寮屋建築肯定有問題,「地政署啲圖一睇,加大接近一倍,可以話係豪裝寮屋。政府地唔可以圍起,只容許寮屋存在,涼亭肯定唔得,圍牆肯定唔得」。記者拍下曾文進寮屋的號碼,牆身寫有「R/15D/120/21X16X11」,關先生即時解讀有關號碼,是指位處香港島的15D分區內120號,寮屋為21呎長,16呎高及11呎闊,此後如有修葺需以此為標準,「日後即使修葺起多過1呎都要拆走」,被問到能否按號碼牌看到其建築有沒有曾經改建,他說一定要量度過才可得知。
至於麥世耀豪宅位置原本由一所長方形豬舍改建,關先生批評︰「豬欄只可以做豬欄,唔住得人,呢個可以話係知法犯法,應該要拆咗佢。」他指出,現時寮屋大多在新界區,如粉嶺馬屎埔村寮屋,多為非原居民入住,他續說:「私人地如耕地上嘅寮屋,可以圍起鐵絲網,唔畀啲狗踩農作物或俾人偷果實,如果係官地就唔得。」日後寮屋需修葺,亦不得將臨時性建築材料如木板及鋅鐵等,改換為磚塊及混凝土等永久性材料,以確保其「暫准存在」的原意。
■記者彭碧珊

寮屋管制組前主任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