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健超首次踏上證人台憶述被毆經過,連番遭質疑誠信兼翻舊賬,包括他早前被刑事起訴及司法覆核兩案。
遭辯方質疑申請覆核為賠償
辯方盤問時主動提及他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內容提及曾遭酷刑毆打,要求警務處交代涉事警員身份,同時索取懲罰性賠償,質疑其「申請司法覆核嘅目的,係想攞錢」,曾否認並強調「目的係希望公佈涉事警員身份,要佢哋停職及即時檢控」。本案源於案發當晚一名黑衣男子向龍和道下方警員潑水,及後遭人抬到添馬公園一暗角毆打,而曾及七警分別被控襲警及意圖傷人等罪。首先開審曾健超襲警一案,有關黑衣男、潑水男、暗角被毆男乃主要爭議之處。
庭上昨播放警方所拍攝的潑水經過,法官隨即指辯方即將發問的問題或會引致證人即曾健超招刑責,提醒曾有權保持緘默,惟曾沒遲疑地承認他便是片中潑水男。辯方聞言後指,曾上月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並連番問及該案審訊期間「你代表律師有沒有說這個人(潑水男)不是你」,曾起初略帶迴避地強調沒責任證明自己是否潑水男,法律意見建議他不需就此作供。
辯方不滿曾無正面回答,指「那麼你的法律代表的立場是怎樣?法律代表認為潑水男是不是你?」法官插口提醒曾要直接回應問題,曾始承認審訊時他不認自己是潑水男。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