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54歲父親自親生女兒12歲起,多次將她強姦,更以虐打幼子作脅,逼女兒就範。女兒15歲遭其因姦成孕後,他買中藥給她墮胎,至2003年中才停手,其間妻子也知悉其惡行,卻因不懂如何面對女兒,一直不敢作聲。去年女兒29歲時,他仍向女兒稱「喺你結婚前,我仲想要」,又提出付30萬元與她性交。女兒終忍無可忍,向教會輔導員求助及報警。
涉案父親昨於高院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施用藥物意圖促致流產罪,法官將他還柙至下月14日,等候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判刑。
要脅虐打其弟
案情指,事主X於1992年自內地到港,1998年10月至11月間,她仍是12歲時,被告在客廳用手指插弄她的陰道後抱她入睡房強姦,X不斷哭泣,但無力反抗,事後看到有血自陰道流出。
2000年12月,被告得知X的月事遲了3周,於是買驗孕棒給X,驗出有身孕,翌日要女兒飲下中藥打胎,女兒飲後當日腹部劇痛,排出大量血塊。2003年6月,被告再一次向女兒施暴。
X說曾持刀警告父親遠離她,但不成功,父親會以襲擊或虐待其弟Z作威脅,又向她發出性暗示,X後來學會待母親在家才返家,或見勢色不對時離家,故2003年後再沒被強姦。直至去年8月4日,被告向29歲的X稱其男友配不起她,然後磨擦她的手臂,暗示想與她性交,並稱「喺你結婚前,我仲想要」,X推開他,同日向教會輔導員求助及報警。
X的母親早於2000年已得悉被告侵犯女兒,但因不懂如何面對女兒,故一直不敢作聲。現年22歲的Z亦指,在2000年某一晚,曾於父親房門隙窺見被告和X赤裸在床上,父親壓着胞姊,聽過床震動聲,亦見過父親偷窺胞姊出浴。Z說當時自己年幼,不知發生何事。
被告去年8月被捕,警誡下還稱女兒自願性交,不是強姦。他在錄影會面中則承認,買過中藥給女兒墮胎、曾問女兒是否願意為30萬元跟他性交,但X答「以後也不會」。
案件編號:HCCC33/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