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本報訊】七警涉於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昨續審。曾健超出庭作供,首度詳述被毆經過,當晚他聽到抬走他的警員曾討論帶他到哪裏,後來一行人到了暗角,即將他拋到地上拳打腳踢,又打他的臉和踩他。他遭狂毆期間聽到施襲者說:「示威吖嗱!」他不清楚實際被打了多久,因為「痛楚感覺好漫長」。
記者:歐陽聯發
七警昨全神貫注聽取曾作供,部份被告不時低頭做筆記。曾憶述前年10月15日凌晨,他被警員拉下龍和道花槽毆打,雙手鎖上膠索帶,臉部被噴胡椒噴霧。有警員幫他清洗後,將他交給幾名警員。控方的指控是,押走曾的人就是涉案被告。
曾供稱,其中兩警一左一右將他夾起押走,另一警屈他的手指及手腕;另外兩至三名警員站在前頭負責引路及趕走記者。一行人前進約20米,喝令曾「行快啲!」曾沒照做,突然有兩名警員一左一右抬起曾的雙腿,他面向地凌空「被秤起」。他聽到該班警員「討論帶我去邊度」,但聽不到結論。
最後他被帶到暗角,該些警員先將他臉向下掉落地,然後拳打腳踢,又用硬物毆打,曾健超憶述當時他捲曲身體面向牆,聽到有人講「示威吖嗱!」
旁聽市民:好勁喎打得
主控問他被打了多久,曾答不知道,因「痛楚感覺好漫長」,他後來從新聞得知歷時約4分鐘。庭上播放一段較光的無綫片段,片中幾名警員輪流毆打曾,有旁聽市民不禁說「嘩,好勁喎打得」。
主控問及押送他的警員有無人中途加入或退出,曾承認看到新聞才知有一人在暗角附近加入,但他強調由始至終沒人離開。毆打完畢,7名警員將曾押上私家車,其中兩名警員將他帶到中區警署,逗留約半小時,又被押上旅遊巴往黃竹坑警校。曾表示直到抵達黃竹坑,該兩名有份打他的警員一直押解他。
代表總督察黃祖成(48歲)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胡椒噴霧令曾的判斷和觀察力下降,曾承認有影響,但周遭範圍他尚看到。駱又多番質疑曾的誠信,包括指他申請司法覆核是為了錢,曾一一否認。
駱又指,曾上月底被定罪後接受傳媒訪問時公開表示會「搜集證據」,曾帶笑回應「我只係話協助法庭提供證據」。曾承認落口供前多次看過網上暗角片段,但否認片段影響記憶。
次被告劉卓毅(29歲)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指,曾遇襲後7小時始向警方投訴,當時記錄他被6名警員毆打。曾健超表示不同意,強調當時他向警員澄清是6至7名,不過負責投訴的警員解釋是初步口供,只是簡單記錄,催促他有救護車正等候送他到醫院驗傷,故他當時沒留意確實數字原來非常重要。
清洪又指,曾遇襲後4天才正式落口供,但僅形容施襲的是「一班中國籍男子」,清洪指施襲者數字前後不一,證明曾對事件沒獨立記憶,曾否認。案件明續審,曾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DCCC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