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3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釀成「黃絲」、「藍絲」及警察三方街頭混戰,警方在現場附近拘捕兩名男子,分別從兩人撿獲5支及1支辣椒油噴劑,兩人早前在屯門法院各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立。裁判官昨指當時已有人衝擊警方防線,認為辣椒油噴劑或會加劇衝擊及令人受傷,必須判監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昨判兩人入獄9個月及6個月,並拒批兩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指殺傷力輕微
無業漢陳耀成(34歲)及搭棚工鄭偉成(29歲)去年3月1日在安寧路犯案。辯方求情時指陳在佔領區提供義務醫療急救服務,並獲甘浩望神父、陳母及前妻寫求情信讚賞他的為人。鄭沒有案底,亦獲甘神父寫求情信讚賞他樂於助人及有正義感。
辯方又引述醫生證供稱涉案噴劑殺傷力輕微,「好似風吹沙入眼」,只會造成不適,盼能輕判兩人。
陳聆訊時稱噴劑送給友人,鄭則稱愛吃辣,故隨身攜帶辣椒油,但同遭裁判官斥責砌詞狡辯,解釋牽強。兩人另涉去年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炸藥庫一案,正還柙候審。
案件編號:TMCC601/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