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一間中學將學生各科分數,在校內公眾地方以清單列出,惹學生炮轟無視私隱兼欺凌,部份學生分數即使不合格仍被迫曝光。校長卻稱分數屬優異學生成績,可鼓舞學生,惟對有否徵詢學生意願則沒正面回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學校若公開個人資料,應先通知當事人。
《蘋果》接獲大埔區香港教師會李興貴中學學生報料,指該校上周起於壁報板貼出各級學生的各科分數,從相片可見壁報貼有標題「第二次考試成績」,下方印上學科、學生姓名、班別及分數,每科列出第一至七名,惟無列明總分,亦沒指出成績是否屬優異生。
見紅學生:唔係欺凌可以係乜?
其中科技與生活科,有中五生分數僅26分仍被登上榜表揚,據了解該科滿分為100,意味學生成績「見紅」仍上榜。該科另兩名中四生分別獲51分及44分,與優異成績有距離。有學生向本報指,校方以鼓勵為由公開學生分數是無理,「冇expect(期望)俾佢貼出嚟,完全係欺凌,唔及格都貼出嚟,唔係欺凌可以係乜用途呢?」該學生質疑即使成績較好,是否代表學校有權隨便公開其分數。
記者上周五到該校向學生了解,中五的丁同學證實校長於早會以「畀同學睇吓其他同學成績」為由公開分數,她質疑侵犯私隱。中四的熊同學則指「學生努唔努力係佢哋嘅事,點解高分要拎出嚟畀人睇」,認為做法反讓成績差的學生自悲。被上榜的林同學於科技與生活科不及格,她直言學校事前沒通知,「唔開心囉,唔及格都擺上去,我覺得好核突」,她又反駁「鼓勵論」,「得44分鼓勵咩?」
校長梁炳棋電話回應查詢時稱,僅列出成績優良的同學資料,「其實好多學校都會做,作為一個鼓舞作用」,至於有否徵詢學生意願?梁說:「一般政策根本冇乜可能好多嘢都事前通知學生,一個良好政策畀學生嘅話,我相信家長又好,同學都唔會反對」。記者追問是否沒獲學生同意,梁則以質疑記者身份為由拒再回答,並要求記者本周親身到學校,他才回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指,按保障資料第三原則,除非獲資料當事人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可用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學校告示若涉個人資料,應衡量披露資料必要性及資料的敏感度,並事先通知當事人。
■記者蕭洛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