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摑女生囚4周

無業漢摑女生囚4周

【本報訊】深水埗年初有7女子遇襲,警拘控兩人,其中一名有暴力前科無業漢被指一日內掌摑當中兩女。裁判官昨指其中一次發生於晚上,現場光線不足女生僅看過施襲者一秒,事後憑感覺在警署指認無業漢是施襲者,證供不可靠,裁定涉及她的襲擊罪不成立。

脫另一襲擊罪

但另一女大學生遇襲後尾隨無業漢記下他個人特徵且與他四目交投,故裁定有關普通襲擊罪成,判無業漢入獄4周。
42歲被告曹明志被控今年2月19日在深水埗富昌邨襲擊梁綺婷,及同晚在南昌邨襲擊李怡軒。被告有兩個有關暴力案底,靠綜援維生,需志願團體接濟。
辯方指被告跟女事主不相識亦無仇怨,今次所犯是突發行為,沒證據指他對女生有不軌意圖,女生傷勢輕微且被告自2月25日便遭扣押至今,望能輕判。
裁判官香淑嫻認為梁、李是誠實證人,但李的證供不可靠。她批評被告在沒被挑釁下突施襲,猶幸事主傷勢輕微。資料顯示除曹明志外,警方另以有意圖傷人及刑事損壞罪拘控29歲無業漢陳家樂。
案件編號:KCCC760/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