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漢斬途人判入小欖

精神病漢斬途人判入小欖

【本報訊】去年10月,西區警署閉路電視拍到一精神病漢走入警署在檯面放下利刀,卻沒人發現,及後他持刀在警署外隨機斬傷兩名途人,被捕後其袋被搜出另一把利刀。
他早前認罪,案件昨判刑,辯方指被告當時病發,曾經向警員求助卻無人理會。法官指途人突然在街上遇襲定必是創傷經歷,考慮被告及社會安全,遂判8個月醫院令及入獄4個月。
被告張天龍(43歲)承認3項有意圖傷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由於他被捕至今已還押8個月,故他毋須入獄,被發醫院令入住小欖精神治療中心。
辯方指被告有幻聽及被害妄想,去年曾經留院青山醫院,案發前數天出院,本定於案發後一天覆診,不幸未及覆診便出事。
案件編號:DCCC1129/15
■記者蘇曉欣